应的文化程度和任职资格。Р5、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坚持学校自主聘任、个人自主择业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合理流动的原则,打破教师职员工人的界限(本人原有身份不变)。Р学校将从工作实际出发,全面考察受聘人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业务水平、工作能力以及心理和身体健康状况,坚持择优聘用。坚持走群众路线,保证教职工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四、岗位的设置及要求。Р按编制数和学校实际工作及一定的工作量标准科学合理设置Р岗位。岗位类型分教师、职员、教学辅助人员、工勤人员。Р教师指学校中具有相应教师资格、主要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职员指学校中主要从事行政、党务等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财会人员);教学辅助人员指学校中主要从事图书资料、档案以及卫生保健等工作的人员;工勤人员指学校中主要从事后勤服务工作的人员。Р要求:参加岗位竞聘的教师,要能胜任本岗位工作;同时按照不同岗位的工作量,不少教师应兼任其他一些岗位。Р五、聘用条件Р被学校聘用的教职工,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Р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定;Р2、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Р3、身心健康,具备完成本岗位工作职责和任务的身体素质;Р4、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非教学人员除外),中师及以上学历,具有胜任相应岗位工作的学识水平和业务能力。Р5、年度考核结果在基本合格以上。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上岗:Р1、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和学校规章制度,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Р2、不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或职责范围内其他工作任务,给学校工作造成重大损失的;Р3、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Р4、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Р5、有严重的违纪违规行为,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Р6、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