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书Р 申请人:***,男,汉族,***年**月*日出生,现住***市*******区***路***号院***号楼***单元***号,身份证号:*********Р 被申请人:*********有限公司Р 法定代表人:****** Р 地址:********区*****路Р 申请事项:依法追究********有限公司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Р 事实与理由:Р 我与*********有限公司一案,经本人申请由****人民法院于2015年5月21日立案执行,在给*********有限公司下达履行通知后,通过贵院查询核实到********有限公司在2015年7月给被执行人********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支行账户转款****万元,但该款项被执行人私自挪用,不予履行执行裁定的义务,此后又经贵院查证核实2016年被执行人*********有限公司将生产设备和场地租赁给别人进行生产加工,租赁收入同样未进行执行裁定义务的履行。*******有限公司作为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在明知自己作为执行裁定的履行义务人,有能力履行但却不予执行法院裁决,严重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已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Р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特此申请*****人民法院依法按照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被执行人*******有限公司的刑事责任。Р 此致Р ****人民法院Р 申请人: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