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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执行异议申请书

上传者:叶子黄了 |  格式:docx  |  页数:3 |  大小:16KB

文档介绍
作村道改建工程款支付给异议人。事实与理由: 异议人因XXXX人民法院(XX)阳西法执第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划拨XXXXXX大村村委会信用社存款XX0元整等事宜,现异议人提出异议如下: 一、你院划拨阳西县儒洞镇大村村委会在信用社的存款(账号:800XX)划扣XX0元存款,不属于可以采取执行措施的财产范围。该款属于村道路改建集资款,先由县交通局将该款拨入镇政府账号,后由镇政府再拨款入村委会账号。该款属于村道改建专用工程款,不能用作归还债务的款项,因此法院划拨该款有错应予纠正,并返还该款给村委会作村道改建工程款开支。二、异议人吴六养是村道改建的工程承包者,现该工程已竣工验收,不久将领取该笔工程款。现法院划拨该工程款两万元,造成XXXX将来难以领取道路工程款。为此,XXX作为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提出异议,请求撤销XXXX人民法院(XX)阳西法执第9号《民事裁定书》,并要求贵院返还该款给村委会作村道改建工程款支付给我。此致阳西县人民法院申请人:年月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7条的规定,案外人享有申请再审的权利,如果该案外人又符合《民事诉讼法》第56条第3款关于第三人撤销之诉的规定,那么案外人是走第三人撤销之诉程序,还是走再审程序,还是两者可以同时启动?对此,《民诉解释》明确规定按照启动程序的先后,当事人只能选择一种相应的救济程序,不能同时启动两种程序,且一旦选定不允许再审变更。具体操作如下: 1.先启动第三人撤销之诉程序的,即使第三人又在执行程序中提出执行异议,第三人撤销之诉继续进行。若第三人不服驳回执行异议裁定的,不能再按照《民事诉讼法》第227条的规定申请再审; 2.先启动执行异议程序的,第三人对驳回其执行异议裁定不服的,应按照《民事诉讼法》第227条的规定申请再审,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救济,不能再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提示】如此规定是为了提高诉讼效率,便于当事人诉讼和法院审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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