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的责任没有法定的财力加以保障,对教育的支出主要依靠本地财源,更受到当地政府官员对教育事业的重视程度的影响,难以避免主观性。因此,我们有必要按分级财政体制的要求,以法律的形式明确各级政府间的教育支出责任。而且,必须声明的是,中央政府对教育财政支出负担最终责任,通过平衡和协调各地区间的教育条件来保证所有社会成员享有均等的教育机会的责任与义务。Р运用激励性的财政政策,调动企业和个人教育投资积极性。借鉴他国的发展经验,如国外的私人投资部分的增加;注重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私人的教育力量相配合,如我国可以给予对我国教育有积极和特殊贡献的企业,在税收上的优惠及其他方面的政策支持,或给予个人和团体特殊荣誉,以达到在实现个人价值的同时,鼓励其服务社会。以全面形成各种社会力量参与的直接助学体系,加快办学形式多样化地探索,引进外资,民间和私人投资。Р针对财政教育支出效率不高的现象。我们需要建立科学、规范、合理的教育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不得不说教育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目前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尚未形成一套完整、科学、规范和合理的评价体系。首先要明确支出的明细和项目分类。二要解决教育评价体系的通用性Р。三由于不同地区、不同学校采用不同的会计核算方法和会计核算软件,使得教育财政支出缺乏应有的基础数据,加上各类学校的具体情况不同,其间的差异和个性特征导致制定评价标准难度进一步加大。因此更需要我们制定合理的标准值。Р参考文献:1、《经济师》 2010年第五期《我国财政教育支出问题分析》.韩爽韩继深Р 2、《我国财政教育支出的现状和对策分析》.周楚书Р 3、《教育发展研究》2009年第三期《教育支出占GDP的比重》.马国贤马志远Р 4、网页:中国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财政支持教育事业发展请况》Р 《高等教育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问题初探》.许盛Р 5、网页:雅虎资讯2011-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