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医养护结合科室方面面临一些问题:Р1、失能、半失能需长期照护的老年人在“医养结合”养老机构中因入住周期较长,接受的护理、康复服务无法享受医保报销政策,需要全部自费。建议将失能、半失能需长期照护的老年人入住费用按照一定比例纳入医保报销范畴。Р2、分级诊疗和康复进社区政策尚未与医保政策全面接轨。从上级医院转诊而至的术后康复患者,因渡过疾病急性期,患者不需要药物治疗,只需做康复训练治疗,无法享受医保新农合政策。Р3、医疗机构举办养老机构,就现有条件利用和改造,无法达到民政部门设置标准,同时无法享受民政部门相关建设及运营补贴。Р4、养老机构易发生老年人突发事件,风险系数较大,且无老年人意外保险商业支撑。Р五、几点建议Р为了将“医养结合式”托老养老服务模式深入持久的开展下去,使其真正成为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的重要阵地,结合我们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我们有以下几点建议:Р一是建议有关部门在政策上给予一定的倾斜。医保部门将“医养结合式”托老养老工作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内,尽快落实到位;民政部门对开展这一服务的机构以床位为单位进行资金政策的倾斜。Р二是建议有关部门提供医疗养老康复人才培训支持,对开展这一服务的人员开展康复、托老、护理等项技能的培训。Р三是建议有关部门对具备开展此项服务条件的机构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用以房屋改造、医疗设备、人才引进等投入。Р建议各级财政、民政等部门对医养结合工作的开展给予政策、财力、物力等多方面支持。在设置、审批等环节上多出台优惠措施,进一步简化程序、减少门槛,共同推进养老事业的健康发展。Р四是建议上级部门出台统一的管理制度,运行细则等,方便基层实施。Р一年来,我们对托老中心的发展前景充满了信心和干劲。为此,今后我们将把社区医疗保健式托老养老服务作为一项区域品牌特色事业来抓,将此项事业做大做强。以上是我院初步开展医养结合工作情况汇报,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