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流动党员致富提供信息服务。针对流动党员的各自情况,各级党组织要将流动党员反馈的信息和党组织自身掌握的信息进行综合汇总,及时了解流动党员想了解什么,有什么需求,然后认真研究,寻找解决的办法,要为他们找一些致富信息,找到流动党员需求的兴奋点,使他们更加愿意与党组织沟通联系,以期望得到更好地发展。Р (三)夯实基础,强化管理意识。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流动党员管理机制,形成工作同干、两地共管、责任共担的“双向互动”协作机制,搭起流动党员管理框架。在流动党员相对集中的流入地建立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把思想素质好、自律意识强、热心帮助他人和有一定文化水平的党员选配成为负责人,协助原所在地党组织教育管理流动党员。要认真做好组织关系接转工作,及时掌握流动党员流向和基本情况,以强化流动党员的组织管理。要加强流动党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利用“十一”、春节和其它节假日,抓住流动党员返乡的机会,对他们进行分类、对型培训,集中培训要与“周五大课堂”相结合。要以基层党组织为单位,不断完善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好培训计划,优选培训内容,灵活活动载体形式,充分利用好多媒体等现代科技教育手段,对流动党员进行党性意识、思想情操、道德法制、实用技术等方面的教育,通过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流动党员的思想素质,不断增强组织观念,不断提高自我管理意识。坚持“持证”管理。要坚持党员外出前,必须向原党组织报告,对外出时间6个月以内,或外出时间较长,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必须办理使用《流动党员活动证》。流动党员外出后,应及时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给外出所在地党组织,接受外出所在地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外出党员返乡后,要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所记载的有关内容。对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外来党员,经党组织验证后,按照区位或行业归口、便于管理的原则,将其编入党支部、党小组,同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同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其它应该参加的党内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