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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包括那些主要内容

上传者:叶子黄了 |  格式:doc  |  页数:13 |  大小:29KB

文档介绍
害劳动者岗位津贴。这些费用应当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Р十、保护特殊人群Р(一)未成年工保护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为未成年工,由于其生理发育尚未完全成熟,机体的防御功能、解毒功能修复功能不如成年人,接触职业危害因素后,其危害后果更重,更难康复。因此需要予以特殊保护,不得安排其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Р(二)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保护。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有损害的作业。Р十一、职业卫生培训Р职业卫生培训对于增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提高职业卫生知识平和职业病危害防护能力、强化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接受职业卫生训,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同时还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Р(一)用人单位负责人的培训Р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用人单位能否为劳动者提供符合职业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切实履行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的义务,用人单位负责人的作用十分重要。如果用人单位负责人不学习、不了解国家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就不可能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更不可能依法对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实施保护,有的甚至可能成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阻力。Р如果用人单位负责人不掌握职业卫生知识,就不可能懂得职业病危害控制方法和技术,就不可能认识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的重要性,也就不可能主动采取有效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因而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就不可能落到实处。用人单位不学习职业卫生产业政策和职业卫生知识,也就不可能做到规避风险、节约成本,就不可能意识到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是企业规范发展、提高市场竞争力的需要,更不可能把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作为一项自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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