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安乐死的条件。安乐死不是要求,只是一个选择,如果有更好的选择,当然可以不选择安乐死。Р (那你方也是认同这个人是无法救治的吧,那么解除痛苦最终离开,这就是我方提昌的安乐死。你方是在赞同我方观点吗?)(你方是否说让无法救治的病人慢慢在无痛中死去呢?这就是被动安乐死啊!当今法律已经默许这种情况的出现。比如濒临死亡的人放弃治疗。)Р6,合法化后会导致钻法律漏洞,造成危害。Р 答:难道我国法律没有惩处制度吗?任何法律都会有人去违反。如果仅仅是因为害怕不法分子的触犯,就不去维护躺在病床上痛苦挣扎的病人,这合乎情理吗?法律制定的目的不就是保障每个合法公民的利益吗?Р7,医学鉴定不准确,可能导致可以治疗的人死去。Р答:鉴定不准确只是你方的一面之词,我相信现代医学水平已经很高。如果你方说万一死了之后刚好有得治疗,那我只能说是个奇迹,奇迹的东西可以放在实际问题中讨论吗?再者,医生有义务告诉病人病情,当然包括疾病发研究情况。最终权还是在病人,没有人去逼他安乐死。Р8,安乐死的权利主体难以界定。因为要医生和病人及相关部门的同意。Р 答:任何法律法规都有前提,安乐死是权利,但是必须当他满足前提条件他才可以享受权利。比如开车是权利,那你总得有驾照吧?难道你要说开车的权利主体在驾照吗?Р9,荷兰很多老人逃到没有安乐死的国家去,因为害怕被安乐死变相自杀。Р 答:请对方明确,如果没有本人同意,没有任何人可以剥夺他人的生命权,这是公民所享有最基本的人权。Р10,荷兰安乐死的人数大增.Р 答:这正是说明该政策有需求,如果没有这法律,我相信那些人绝大多数会惨死在病床,现在他们能够安乐的离开,这不正是我们所想要的吗?Р11,安乐死不是唯一途径,临终关怀才是合理方法。Р 答:我方也同意不是唯一选择,只是当其他方法都不能达到时,才采取安乐死。请对方辩友解释何为临终关怀,他能否解除患者极度的痛苦?临终关怀的目的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