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海关公职律师试点工作新局面——成卉青巡视员在全国海关公职律师培训班上的讲话

上传者:读书之乐 |  格式:doc  |  页数:8 |  大小:80KB

文档介绍
公室”挂牌仪式,为总署机关第一批公职律师颁发证件,我们请法制日报和海关互联网站作了报道,取得了很好的效果。Р(四)实施人才战略,打造公职律师精品团队。Р近几年来,学习型海关建设取得显著成效,许多海关内部形成了良好的学习氛围,相当多的关员、特别是青年关员自觉利用业余时间进行学习,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并有志于加入到公职律师队伍中。因此,扩大公职律师试点工作面临的已经不是“人员”问题,而是“人才”问题。Р1.对公职律师任职要经过认真筛选。公职律师作为建设“法治型海关”的骨干力量,不仅要具备律师资格或者法律职业资格,还要有过硬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因此,在试点过程中,我们应当本着宁缺勿滥、循序渐进的原则,严把公职律师任职的“入口”,采取个人自荐、组织推荐、群众公选等多种方式,把拥有法律从业资格的业务骨干纳入公职律师队伍。Р2.要实现公职律师的优胜劣汰。在增加公职律师数量的同时,通过完善公职律师的考核、奖惩、进退机制,不断提高公职律师的质量。对于表现优秀的同志,要给予鼓励和表彰,反之,对于那些参与法律事务态度不积极,不认真履行职责,甚至造成严重工作差错的,则要坚决清退出公职律师队伍,只有这样,才能保持整支队伍坚强的战斗力和昂扬向上的工作作风。Р3.各海关应当鼓励关员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努力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为深入开展公职律师试点工作奠定人才储备,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将后备人才充实到公职律师队伍中来。Р总的来说,海关公职律师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公职律师队伍不断壮大、管理制度逐渐完善、业务领域逐步拓宽、功能作用得到发挥,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也应当看到,这项工作仍处在发展的过程中,与署领导和主管部门的要求、与广大关员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需要我们继续深入探索。相信在各试点海关的共同努力下,公职律师制度建设能走得更远,创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符合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要求的公职律师发展道路。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