况Р受到何种专业教育Р毕业学校Р何时取得何种专业学历Р学历及学位证书名称编号Р非法学学历人员Р何时何地受到何种Р法律专业培训Р取得何Р种证书Р是否具有外国学历Р取得何种Р学位证书Р专业经历及专业职务Р曾在何处从事何种专业工作Р其止时间Р取得何种专业技术职务Р受聘其Р止时间Р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名称Р证书编号Р掌握何种外国语言Р水平Р掌握何种少数民族语言Р水平Р鉴定意见Р工作单位人事部门Р鉴定意见Р 工作单位法律顾问办公室Р工作单位对申请人的综合鉴定意见Р单位负责人: 单位(公章)Р 鉴定日期年月日Р县级司法局Р 初审机关(章) 年月日Р市(州)司法局Р 审查机关(章) 年月日Р四川省司法厅Р 批准机关(章) 年月日Р备注Р说明Р此表由申请人按所列项目要求如实、认真填写(一式三份),照片须用近期二寸免冠正面照片。Р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需对申请人公务员身份、所在部门等情况进行核实并签署意见,法律顾问办公室需对申请人是否专门从事法律事务作出认定并签署意见。所在单位综合鉴定意见须如实、全面填写对申请人政治表现、个人品行、业务水平、专业特长等方面情况的鉴定意见。Р申请人所在单位为区(县)一级的,需经当地区(县)司法局初步审核并签署意见。Р此表由申请人所在地的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审查并出具意见,如发现申请人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应取消其申请资格。Р5、申请人经审查合格被批准执业的,此表应作为该申请人的律师执业档案。Р申请公职律师执业的函Р四川省司法厅/ 市(州)司法局:Р兹有同志,身份证号: ,系我单位/系统在岗在编职工,现任(单位)Р 处(科/室/股) (职务),专门从事我单位/系统法律事务,且已满一年。现我单位同意该同志担任我单位/系统公职律师,其日常业务由我单位/系统法律顾问办公室管理。我单位/系统法律顾问办公室设在处(科/室/股),联系人: ,电话: 。Р 单位盖章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