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执业的经验等方面与社会律师有一定差距,影响了公职律师业务水平的提高;Р三是公职律师试点工作经验仍有待积累,业务档案制度还未建立,办理有关事务的文字、图片等工作资料的收集和保存还不够系统科学。Р(二)下一步工作打算Р一是创新工作思路,构建公职律师管理长效机制。在总署现有的《海关公职律师工作管理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起公职律师公开选拔、动态管理、工作档案、业务考核、责任追究以及奖惩、退出机制等配套制度,强化职责,保障权利,使公职律师内部管理有章可循。积极探索公职律师充分发挥作用的模式,形成公职律师管理和使用的长效机制,使公职律师的法律专业优势在海关工作中得到最大的发挥。Р二是实施人才战略,进一步优化公职律师队伍结构。把公职律师队伍建设作为建立和完善公职律师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充分利用现有法律人才资源,鼓励关员参加司法考试,支持关员参与到公职律师工作中来。在结构上逐步改变目前公职律师主要集中在法制部门和缉私部门的现象,扩大公职律师覆盖面,争取每个隶属海关和主要职能部门都有公职律师。Р三是加大投入,提高公职律师执业水平。建立公职律师教育培训长效机制,一方面,通过组织学习新出台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开展理论研究等多种措施,优化公职律师知识结构,提高公职律师队伍业务理论水平;另一方面,通过邀请资深律师为公职律师传授应诉技巧,组织公职律师旁听诉讼案件的庭审,组建模拟法庭,组织辩论赛等进行实战演练,提高公职律师队伍实际工作能力。Р总的来说,大连、宁波海关公职律师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公职律师队伍不断壮大、管理制度逐渐完善、业务领域逐步拓宽、功能作用日益发挥,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也应当看到,这项工作仍处在发展的过程中,与司法部和署领导的要求、与广大关员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需要我们继续深入探索,大胆实践。相信通过努力,公职律师制度建设能走得更远,为建设法治型海关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