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要求。Р本标准适用于花山分厂三炼钢所有P3工、连铸点检员、天目检修人员及跟班人员。Р二、规范性引用文件Р2.1兴澄特钢《企业管理制度》T(第五版)2005年10月发布实施。Р2.2兴澄特钢质量体系《程序文件》2007年5月28日发布,2007年6月1日实施。Р2.3兴澄特钢《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程序文件,2006年5月25日发布,2006年6月1日实施。Р2.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汇编》2007年9月20日发布,2007年10月1日实施。Р三、职责Р3.1由市公安局、安保处、设备室根据本细则进行检查、监督、考核并提出整改意见。Р3.2各工段长和作业长负责对本作业区员工进行安全检查和监督考核。Р3.3点检员负责对相应的施工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监督考核。Р四、管理活动的内容与方法Р4.1为了加强对Cs137装置使用操作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保障从事放射工作人员各公众的健康与安全,特制订本规程。Р4.2该类装置的保管和贮存,本着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该类装置的操作和使用,由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进行。Р4.3装置在贮存场所存放,应建立账目,严格执行领用、归还登记制度,确保帐、物、表一致。Р4.4在现场安装和使用的放射源装置,在连铸浇钢之前,及时将其活门打开,并确保全开启,浇钢结束后,及时将活门关闭,并确保全关闭。Р4.5装置在开启状态时,位于接收器准直孔方向1米之内,不得有人工作或逗留。Р4.6装置从生产线上取下后,应确保活门处于完全关闭状态,并及时返回贮存库内。Р4.7如果装置在使用现场,由于意外原因活门关闭不严或不能关闭,应在现场安全监督的组织下,优质好安全处理,将装置放入事故铅箱之中,严密封闭,归入库房等待处理。Р4.8非工作状态中,无论源罐手柄置何种状态,都必须加锁固定,特别是关闭时,以防有人任意开启,造成不必要的辐射。该锁的钥匙应专人保管。Р五、报告和记录Р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