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报告内容为单位名称、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部位,放射源名称、数量及现有活度,有无人员受伤,目前已经采取的紧急措施等。4.应急准备4.1.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的设置北京东方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有机化工厂放射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由厂长、分管副厂长及生产部门、安全环保部门、人事保卫部门、机动工程部门及相关装置主任等组成。发生重大事故时,以领导小组为基础,立即成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厂长任总指挥,分管生产安全、设备的副厂长任副总指挥,指挥部设在生产调度室。日常工作由生产部门、安全环保部门和人事人事保卫部门、机动工程部门负责。4.2.应急总指挥1)负责放射性事件应急方案的组织实施。2)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动用应急队伍,做好事故处置、控制和善后工作,并视现场事故情况决定向东方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当地政府部门报告,必要时请求上级部门援助。4.3.生产部门1)生产部门确定放射性事故对生产装置运行所造成的影响,并根据操作法和应急预案做出工艺调整或停车处理。2)当发生放射性污染或人员超剂量照射事件时,查找事故原因。4.4.安全环保部门1)做好放射源及放射装置的日常管理和使用,预防放射性事件的发生。2)参与现场处理。3)负责联系具有监测资质的单位对现场进行环境监测。4.5.机动工程部门1)当发生放射性同位素失控等事件时,负责放射源抢修工作。2)当发生放射性污染或人员超剂量照射事件时,查找事故原因,采取屏蔽、隔离等措施,对射源进行控制。4.6.人事保卫部门1)负责事故现场安全警戒。2)配合公安机关进行调查、侦破。4.7.事件发生部门1)配合做好放射性事故的调查、收集现场情况资料等工作。2)配合将受到或可能受到急性辐射损伤的人员,迅速送往医院进行诊断和治疗。4.8.卫生部门1)负责对受到或可能受到急性辐射损伤的人员进行辐射损伤诊断,对其所受剂量做出合理估计。2)负责将受损伤人员,迅速送往医院进行诊断和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