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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参考资料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刑法复习题

上传者:upcfxx |  格式:doc  |  页数:22 |  大小:69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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歧。折中说认为本罪与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的牵连关系,应当从主客观两方面考察,即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牵连的意思,在客观上具有通常的方法或结果关系。Р(4)牵连犯的数个行为必须触犯不同的罪名。这就是牵连犯以实施某一犯罪为目的,其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了其他罪名。这里存在着两种情况:一是实施一种犯罪,其犯罪所采用的方法行为又触犯了其他罪名。二是实施一种犯罪,其犯罪的结果行为又触犯了其他罪名。Р第四讲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Р正当防卫的概念和成立条件Р答: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者实施的制止其不法侵害且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行为。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需要从防卫意图、防卫起因、防卫对象、防卫时间、防卫限度等五个方面予以界定。Р1、防卫意图。是指防卫人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有明确认识(防卫认识),并希望以防卫手段制止不法侵害(防卫目的),保护合法权益的心理状态。下列行为由于不具备防卫意图而不构成正当防卫:Р(1)防卫挑拨,是指出于侵害目的,以故意挑衅、引诱等方法诱使对方进行不法侵害,尔后借口防卫加害对方的行为;(2)相互斗殴; Р(3)为保护非法利益而实施的防卫。Р2、防卫起因Р防卫的起因条件是不法侵害的发生和存在。这里要求:(1)必须有危害社会的不法侵害存在;(2)不法侵害是违法行为,不限于犯罪行为;(3)不法侵害的存在具有现实性,不是臆想、推测的。Р假象防卫因为不具备防卫起因而不构成正当防卫。假象防卫,是指由于行为人主观上发生错误认识,把实际上本不存在的不法侵害误认为存在而实施所谓的正当防卫行为,给他人造成无辜损害的行为。Р3、防卫对象Р正当防卫的对象只能是不法侵害人本人,不能对第三者实施防卫。Р4、防卫时间Р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是指可以实施正当防卫的时间,通说认为防卫的时间是不法侵害已经开始并且尚未结束的这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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