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候选人名单。(七)学校评选工作小组将初步候选人的推荐材料分送三位国内著名高校人文社科资深教授(包括荣誉资深教授)或者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包括荣誉学部委员)进行同行评审。(八)学校评选工作小组对照人文社科资深教授和荣誉资深教授的条件和外审意见对初步候选人名单进行审议和讨论,形成南京大学第二批人文社科资深教授和荣誉资深教授正式候选人建议名单。(九)学校召开学术委员会,由学术委员会全体成员对照人文社科资深教授和荣誉资深教授的条件、推荐意见和外审意见,对评选工作小组提交的正式候选人建议名单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南京大学第二批人文社科资深教授和荣誉资深教授终选候选人建议名单。名单报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十)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对终选候选人建议名单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形成南京大学第二批人文社科资深教授和荣誉资深教授终选候选人名单。(十一)终选候选人名单在校内公示,由评选工作小组受理异议。公示期为半个月。(十二)学校党政联席会议确认评审结果,批准南京大学第二批资深教授和荣誉资深教授名单。校长为南京大学第二批人文社科资深教授颁发聘书,为荣誉资深教授颁发证书。(十三)资深教授和荣誉资深教授评选过程实行回避制度。被推荐为资深教授和荣誉资深教授的相关人员不能参加资深教授和荣誉资深教授的审核、评选等相关工作第五条资深教授和荣誉资深教授的待遇资深教授在聘期间享受与院士相同的校内岗位津贴,任职期限同院士。学校为荣誉资深教授发放一次性奖金以示表彰。第六条资深教授的职责资深教授应发挥学术带头人的领军作用,承担学校的教学工作和重大科研任务,推动学科发展、队伍建设和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同时要积极参与制定学校人文社会科学发展规划,并根据资深教授的基本条件举荐资深教授候选人。第七条附则本办法仅适用于南京大学第二批人文社会科学资深教授和荣誉资深教授的评选,并由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