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过矛盾纠纷排查掌握到的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影响政治稳定、社会稳定的因素。Р 2、本地区综治维稳工作的重大部署、主要措施和取得的成效。Р 3、群体性事件苗头及处置情况。Р 4、邪教组织及其顽固分子的滋事破坏活动。Р 5、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灾害事故及其它重大事件。Р 6、重大节日前夕和重要敏感时期社会政治稳定情况和治安突出问题情况分析、整治方案及整治成效。Р 7、一定时期的矛盾纠纷特点、成因及对策。Р 三、情况上报务必及时准确,简明扼要。Р 四、信息报告涉及到机密事项的,按照规定注明秘密等级,通过机要途径传达,由中心保密员做好收发记录,处理完毕后,按规定做好存档工作。Р Р奖惩制度Р Р对认真负责、努力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因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到位而造成工作失误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Р 一、有下列表现的,给予有关人员表彰奖励。Р 1、在阶段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给予通报表彰。Р 2、工作认真负责,表现特别突出的,经场镇综治委批准,可在场镇综治维稳年终表彰大会上给予表彰奖励,同时,可向场镇党委推荐为年度考核优秀人选,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依据。Р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适究有关人员责任。Р1、工作决策严重失误,未能按要求完成本部门工作年度目标,或未能带领本部门人员完成工作任务,造成恶劣影响或重大损失的。Р2、对突发性、群体性、易激化的矛盾纠纷排查情况或不稳定因素苗头虚报、谎报、缓报、漏报,对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矛盾纠纷未及时排查调处,导致矛昏升级的。Р3、在查处所属工作人员违法违纪问题时,故意设置障碍干扰调查,或做伪证阻挠查处工作的。Р4、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引发群众性事件、群众越级上访或导致国家、集体、群众蒙受较大经济损失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Р5、对当事人申请事项故意拖延时间,推诿扯皮或故意设置障碍,利用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