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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0

上传者:梦溪 |  格式:doc  |  页数:8 |  大小:69KB

文档介绍
章作业。对违规指挥者或违规作业者予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处罚。Р2、违反工艺操作规程,野蛮操作。对违规操作者予以予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处罚。Р3、设计、施工、安装上的失误。对相关失职者予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处罚。Р(二)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事故的,应当追究责任单位领导和有关部门责任人的责任。Р1、下达和公布的指示、命令、决定以及规章制度等违反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的环境保护法规、标准、规定。Р2、环境保护等规章制度不健全,无章可循的。Р3、设备超过检修期、超负荷运行或设备、设施有缺陷又未采取措施的。Р4、生产设备和环境保护设施在计划检修和保养时,对设备设施中残余污染物未经妥善安置和处理,随意排放的。Р5、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项目,违反国家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规定,擅自投产使用的。Р6、对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从而导致事故的发生或发生事故后仍未采取措施造成污染的扩大或蔓延的。Р二、对发生事故的单位和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经济处罚。Р Р三、有下列情节之一者,对有关人员进行经济处罚。Р1、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推迟报告的。对直接责任人予以100元以上至1000以下处罚。Р2、在事故调查中,隐瞒事故真相,弄虚作假,甚至嫁祸于人的。对直接责任人予以500元以上至2000以下处罚。并移送公安机关。Р3、事故发生后,由于渎职,不积极采取措施造成污染事故扩大和蔓延的。对直接责任人予以1000元以上至5000以下处罚。Р4、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程序,滥用职权,擅自处理或袒护、包庇事故责任者的。对直接责任人予以5000元以上至10000以下处罚。Р第四十五条确定污染事故依据Р确定污染事故的程度以国家和地方下达的排放标准为依据。Р第十章附则Р第四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环保处负责解释。Р Р Р附件:Р×××××××××公司污染事故报告单Р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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