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信息发布制度,并针对案件的规律特点,适时调整防控工作部署。Р(二)建立完善警务实战指挥机制。根据警情性质、规模和紧急程度,明确指挥权限、程序。加强重大突发事件处置预案体系建设,根据事前、事中、事后的不同特点,以及可能产生的次生事件,建立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处置预案,适时组织实战演练,不断提高处置能力。推行扁平化勤务指挥模式,减少指挥层级、畅通指挥关系,紧急状态下实行“点对点”指挥。按照人员权威、信息权威、职责权威的要求,加强指挥中心建设,搭建动态情报信息研判与警务指挥一体化平台,健全现代警务指挥体系。Р(三)建立完善实战勤务运行机制。推行社会治安等级预警制度,综合考虑辖区发案情况、治安风险、安保需要、恐怖威胁等因素,确定治安防控等级,实行等级化布警,提高用警效率。完善警情监测机制和经常性严打工作机制,对苗头性、倾向性治安问题,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实现以打促防。Р(四)建立完善工作绩效考评机制。把‘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作为基木标准,把案件压降、突发事件处置、群众满意度测评等情况作为考核重点,真实考核评价各地工作绩效,并与干部任用和奖惩挂钩。科学设定考核指标,严禁下达破案率、刑事拘留数、行政拘留数、劳动教养数、罚没款数额等工作指标。统筹考核项目,避免多头、重复考核。Р 五、加强组织领导Р(一)强化组织保障。各单位要成立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定期召集研究、听取汇报,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Р(二)细化实施方案。要统筹考虑本局社会治安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分级分类研究制定建设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把各项任务分解到相关部门,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要求,实行项目化管理,分步组织实施。Р(三)强化部门协调。要依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台,各有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扩大治安防控工作的社会参与,推动突出治安问题的源头治理,形成防控工作的整体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