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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

上传者:徐小白 |  格式:doc  |  页数:7 |  大小:18KB

文档介绍
政今年已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建设。秸秆机械化还田项目按照小麦和水稻面积每亩补贴10元。秸秆沼气集中供气、秸秆气化集中供气、户用秸秆沼气、购买秸秆固化成型燃料设备补助30%。其它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行以奖代补,对完成指标的县(市、区)给予奖励补助。各示范、试点县(市、区)要全面落实配套资金,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金融机构要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对利用秸秆发电、加工板材等综合利用的企业,税务等有关部门要根据秸秆实际利用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税收、电价补贴等优惠政策。Р(四)严格执法、强化考核。合肥市的行政区域,其他设区的市的城市建成区周围三十公里范围内,以及不设区的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的建成区周围五公里范围内,机场周边二十公里范围内,高速公路及国道、省道和铁路两侧五公里范围内为秸秆禁烧区域。要逐步扩大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区域范围,确保到2014年底实行全行政区域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各市、县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秸秆综合利用情况,抓紧划定秸秆禁烧区域,并向社会公布。要落实巡查管理措施,切实提高执法监管水平。在夏秋收种的关键时段,各地要实行Р24小时值班制度,设立24小时举报电话,抽调人员组成巡查队,深入田间地头进行巡查,及时制止焚烧秸秆的违规行为。要加强对露天焚烧秸秆和弃置秸秆污染水体的监督管理,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和饮用水安全。要加强检查考核,促进秸秆综合利用任务落到实处。省里将采用卫星遥感、实地考察、综合分析等多种方式,对示范、试点县(市、区)秸秆综合利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考核合格的将实行以奖代补。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统筹推进面上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加大秸秆禁烧执法力度,切实保护生态环境。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切实统一思想、振奋精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不断开创我省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新局面,为建设现代农业、保护生态环境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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