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聘,对长期工作在一线因学历资格、考试原因而没有晋升副高职称的人员实行低职高聘,让其享受相应待遇。Р七、规范管理制度,简化区内卫生人才流动手续区内卫生人才流动要建立公开、规范、简便的管理制度,必须坚持单位专业岗位需要,流动人才专业对口的原则。区级单位之间(全额拨款单位除外)、中心卫生院之间的调动,由申请人出具书面报告,双方单位同意报区卫生局、人社部门批准后办理手续;中心(乡镇)卫生院人员流动到区级医疗卫生单位,报区卫生局、人社局、区委编办批准后按人才流动的相关程序办理手续;乡镇卫生院之间人员流动或乡镇卫生院人员流动到中心卫生院,由申请人出具报告,经双方单位同意后报区卫生局讨论后,交人社部门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新进人员按人才招聘的相关程序,经考试、考核,严格录用,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鼓励人才正向流动,凡本人愿意从区级医院到中心卫生院及以下单位工作的,只要双方单位同意,即可报人社局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Р八、加大教育和培训力度,提升卫生队伍素质要建立健全学习培训制度。要求各单位定期对卫技人员进行以“三基三严”为主要内容的学习训练和以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业务水平、职业道德素质为目的各种教育培训活动。区继教办定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术交流,积极发挥区人民医院的医教研中心的作用,提升培训档次和质量,要深入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面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职称晋升、医师定期考核等挂钩的政策,加快高素质临床医学人才培养。要强化乡村医生培训力度,采取定向委培、学历教育的方法,切实解决乡村医生队伍严重老化与短缺的问题,为构建新型农村卫生服务体系提供优质人力资源保障。要加快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配合市卫生局做好全科医生骨干培训,通过岗位培训和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社区护士培训等多种方式,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人员诊治和处理一般急症、常见病、多发病的能力,促进城市、农村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的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