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Р10.1.2发送中药材必须有包装标签,注明药材品名、产地、釆收日期、注意事项,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内容如下:Р药材名称:Р产地:Р采收日期:Р采收单位:Р调出日期:Р调出单位:Р调出数量:包Р包装重量:kg/包Р注意事项:Р附:药材质量检验单Р10.2运输。Р10.2.1运输工具应有通风设备。Р10.2.2运输途中应防止日晒、雨淋、潮湿、损坏、污染。Р10.3贮藏。Р10.3.1采用完全密闭的方法贮藏,置于通风、干燥、无污染的专用仓库中,并采用控温30℃以下、控湿70%~75%技术,防止霉变。Р10.3.2彻底灭菌,消灭虫源,防止发生虫蛀及老鼠等。Р第十一章Р人员和设备Р11.1人员。Р11.1.1负责全面工作的人员,要求富有经验而有能力履行赋予的职责,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专业人才。Р11.1.2生产人员,要求具有从事中药或农业生产或通过培训,能掌握药材栽培管理技术的人员。Р11.2生产基地设备,根据药材生产的需要配齐所有的设备。Р第十二章Р文件管理Р12.1文件。指一切涉及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的书面材料和实施中的资料。Р12.1.1药材品种、育苗与移栽(时间、地点、面积)、田间管理(肥料、农药种类、数量、时间等)。12.1.2土壤及水分资料。Р12.1.3各种合同协议书、生产计划、实施方案、技术操作规程。Р12.1.4物候变化(小气象记录资料)。Р12.1.5产量、质量。Р12.1.6工作、技术总结等。Р12.2管理。将上述文件资料全部归入档案收载。Р12.2.1记录员要由具有一定文化而且责任心强的人员做专门记录。Р12.2.2档案保管员要掌握档案分类和保管的基本知识。Р12.2.3记录员、档案保管员要求由相对固定的专人负责。Р附则。本试行规程(SOP)制定时间为2002年7月。本规程起草单位将根据有关进展与执行中的反馈情况对本规程内容进行修订,并不定期发布新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