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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管理人工作履职报告

上传者:火锅鸡 |  格式:doc  |  页数:14 |  大小:63KB

文档介绍
理人承办的一个较为完整的典型案例。在该案件办理过程中,管理人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在受理法院的指导、监督下,在债权人会议的监督下,依法、勤勉尽责地完成了破产过程中的各项工作。Р该案件管理人收取报酬人民币20000元,由债权人垫付。Р(2)(2015)闵民二(商)破字第2号案件(破产清算案件)Р该案件为捷华所作为随机指定管理人参与的另一起破产清算案件。该案件最终也以无财产可供分配终结。该案中管理人先按照相关规定组成了破产管理人团队,并制定了相关业务纪律及业务流程规范,同时将以上文件报送至受理法院,向承办法官了解了本案详细情况,并与申请人沟通了其与被申请人诉讼及申请执行标的的具体内容。Р其后,管理人前往上海市工商新政管理局闵行分局调阅了了债务人的工商档案。2015年7月,管理人按公司注册地址、通过EMS快递向债务人送达(2015)闵民二(商)破字第2号民事决定书及告知函,告知其本管理人的身份,并要求其向管理人移交公司营业执照、账本、印章及其他法律规定应予移交的材料。但该信函被退回。Р随后,管理人按照工商档案中公司章程披露的地址,通过EMS快递向债务人法定代表人及股东送达民事决定书及告知函。但该信函也被退回。Р此后,管理人前往上海闵行区房地产交易中心,调查债务人的公司注册地址房产信息。经查询,无该注册地址的房产登记记录。Р管理人又通过全国法院执行信息网查询与债务人有关的执行案件情况。经查询,债务人于2008年在上海宝山区人民法院被申请执行,该执行案后因债务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做出中止执行的裁定。该案执行申请人即本案破产清算申请人。Р破产管理人经多番调查获悉,债务人两名股东联系地址已变更。管理人随即通过EMS快件向新地址再次送达前次被退件的民事决定书、告知函。但该信件仍被退件。Р管理人通过中国商标局网站及中国知识产权局网站查询债务人知识产权信息,确认债务人名下无所属知识产权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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