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0 Р 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5300 Р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700 Р 结果: Р 第一种情况:科目余额表中,工程施工-合同毛利科目借方300。Р 第二种情况:科目余额表中,工程施工-合同毛利科目贷方200。Р 工程全部完工,工程结算与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合同毛利对冲。且冲抵后余额为零才为正确。可是突然出现余额是为什么? Р 首先要说明的是:“工程施工”科目在工程项目完工结算后与“工程结算”科目对冲后应为零,“合同毛利”对冲后有余额应是核算中出现了差错。Р 原因是:“工程结算”科目登记的是已结算的合同价款,而“主营业务收入”是按完工进度确认的合同价款,故当项目峻工结算时,这两个科目余额(发生额)应是相等的;同样道理,“主营业务成本”是按完工进度确认的,而完工进度是根据“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来确定的,故这两个科目累计数应该是相等的,我们来看第一个分录: Р 确认收入时:(假设) Р 借:主营业务成本 4500 Р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500 Р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00 Р 这里“工程施工—合同毛利”500是倒挤出来的,也就是主营业务收入5000-主营业务成本4500得出的,而根据前面我的分析,工程峻工后,“主营业务成本”=“工程施工—合同成本”=4500元,“主营业务收入”=“工程结算”=5000元,这样做出的对冲分录就应是: Р 借:工程结算 5000 Р 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4500 Р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500 Р 实际上这笔对冲的分录只是为了会计分录上的平衡关系,工程峻工后把这个项目结平而已,另外“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在最后对冲分录前的余额可反映该工程共发生了多少成本,“工程施工—合同毛利”在最后对冲分录前的借方或贷方余额则反映该工程赚了多少(借方余额)或是赔了多少(贷方余额),注意我这里说的是与“工程结算”对冲前的余额,对冲后是没有余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