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发变更/转让/续展证明申请书Р申请人名称:Р申请人地址: Р邮政编码:Р联系人:Р电话:Р代理机构名称:Р商标注册号:Р 补发证明事项:Р□变更证明Р 变更前注册人名义(地址):Р 变更后注册人名义(地址):Р□转让证明Р 转让人名称:Р 受让人名称:Р□续展证明Р 商标续展注册有效期:Р(以上具体事项如未填写,视为补发该项最近一次业务证明)Р申请人章戳(签字): 代理机构章戳:Р 代理人签字:Р填写说明Р1.办理补发变更/转让/续展证明申请,适用本书式。申请书应当打字或印刷。申请人应当按规定填写,不得修改格式。Р2.申请人名称、申请人章戳(签字)处加盖的章戳(签字)应当与其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名称一致。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在姓名后面填写证明文件号码。Р3.申请人地址应冠以省、市、县等行政区划名称。申请人应当按照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地址填写,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地址未冠有省、市、县等行政区划的,申请人应当增加相应行政区划名称。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可以填写通讯地址。Р4.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申报的,应当填写代理机构名称并在“代理机构章戳/代理人签字”处由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代理机构章戳。Р5.补发证明事项应当选择需要补发证明的类型。补发变更证明的,应具体注明变更前后注册人的名义或地址,注册人名义与地址同时变更的,均需注明;补发转让证明的,应具体注明转让人与受让人名称;补发续展证明的,应具体注明申请补发的商标续展注册有效期。Р6.一份申请补发一件证明。Р7.共有商标申请补发变更/转让/续展证明,需由代表人提出申请。Р8.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在“申请人章戳(签字)”处盖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在此处签字。所盖章戳或签字应当完整清晰。Р9.申请按类别收费,一个类别出具商标证明费为50元人民币。Р10.申请事宜并请详细阅读“商标申请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