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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检查表

上传者:菩提 |  格式:doc  |  页数:2 |  大小:54KB

文档介绍
是否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产品销售记录台帐。Р实行专店、专人销售、专人负责安全。如实记录销售情况。Р7Р安全通道、零售场所面积是否符合规定要求Р应将产品堆放区和销售柜台分区布置,确保安全疏散通道畅通;专柜销售的,其他商品销售场所的安全疏散通道不应通过烟花爆竹销售场所;严禁将烟花爆竹零售店(点)作为其他经营场所和生活场所的人员进出入通道。面积应在10平方米以上。Р8Р是否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识Р在烟花爆竹零售店(点)的醒目位置设置禁止烟火等安全警示标识。Р9Р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规定要求Р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要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相邻烟花爆竹零售单位保持50 米以上距离;上空禁止1千伏及以上的电力线路跨越。Р10Р设置烟花爆竹零售店(点)的建筑是否符合要求。Р不应布置在地下室、桥下及涵洞、三层及以上建筑物内;上下层之间不应有楼梯和洞口;毗邻墙体应为不燃材料墙体,且不应有门窗和洞口。Р11Р建筑物结构是否符合安全要求Р建筑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与其他场所联建时,其隔墙应为厚度不小于180毫米的密实砖墙;采用搭棚形式设置时,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搭建;安全疏散门宜采用向外开启的平开门;顾客进出的门洞宽不应小于1.5米,搬运产品进出的门洞宽不宜小于1.2米。Р12Р烟花爆竹实物经营场所应急器材配备情况Р两具5公斤及以上的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Р13Р烟花爆竹零售店(点)电气使用是否符合要求。Р电气线路应穿钢管敷设;禁止使用白炽灯、射灯等容易产生高温的灯具;采用非防爆型电器时,电器应与产品保持不小于1.2米的水平投影距离;禁止采用产生明火和有强热辐射的采暖设备。Р14Р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内是否严禁烟火Р严禁有明火,不应有输送易燃易爆物质的管道通过。不得销售火柴、打火机等点火器材。Р零售店负责人:Р检查人员:Р检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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