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逐步改善办园条件,提高保教质量。大力发展标准化公办幼儿园,支持发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Р(二)财政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公办幼儿园办园经费保障机制,尽快制定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切实保障公办幼儿园正常运转,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积极给予财政支持。Р五、加强监督管理Р各级价格、教育、财政部门应加强对幼儿园收费的管理和监督检查,督促幼儿园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自觉执行国家制定的幼儿园教育收费政策。对违反国家教育收费法律、法规、政策和本通知规定的行为,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严肃查处。Р六、其他事项Р(一)幼儿园收费报销办法由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另行研究制定。Р(二)本通知自2014年 9 月 1 日起执行,有效期 5年。此前凡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一律以本通知为准。Р附件:1.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备案表Р2.幼儿园收费公示表Р 济宁市物价局济宁市教育局济宁市财政局Р2014年6月6日Р附件1Р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备案表Р幼儿园名称Р地址Р办学许可证号Р开办时间Р法定代表人Р经办人Р联系电话Р办园规模Р(在园幼儿数)Р年招生Р人数Р办园等级Р在职教师数Р Р保育员Р人数Р Р园舍Р总面积Р Р政府补助形式Р收费项目Р类别Р计费单位Р收费标准Р起始日期Р备注Р申报Р批准Р保教费Р全日制Р Р Р Р Р寄宿制Р Р Р Р Р住宿费Р寄宿制Р申报Р单位Р意见Р(印章) 法人(签字):Р 年月日Р教育Р主管Р部门Р意见Р(印章)Р 年月日Р经办人Р审核人Р批Р准Р部Р门Р意Р见Р物价部门(印章)Р年月日Р财政部门(印章)Р年月日Р经办Р审核Р经办Р审核Р有效期限Р备案登记号Р注:享受政府财政补助的民办幼儿园填表一式4份,物价、教育、财政部门和幼儿园各1份;其他民办幼儿园填表一式3份,物价、教育部门和幼儿园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