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违约金。Р第十一条:附加条款Р1、乙方必须在合同工期内完成所有工程内容,且甲方有权根椐实际需要对合同工期进行任何调整,乙方必须对调整后的工期无条件认可,并按照甲方调整的工期进行组织施工,并在规定的工期内完成甲方指定的工程内容;乙方非因不可抗力和甲方原因未能按合同或甲方现场规定的工期完成的,每拖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2000元的违约赔偿金,如拖期5天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不能完成工程20%的违约赔偿金,并向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工程延期损失。Р2、乙方必须在合同工期内或甲方现场调整的工期内完成所有工程内容,对于绿化部分,树木及灌木必须按期栽植完成,不能以任何原因推迟种植工期,否则树木栽植每拖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2000元的违约赔偿金,并向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工程延期损失。Р3、对于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乙方必须完全按照图纸施工,未经甲方同意,不允许做任何调整,绿化部分必须完全按图施工,且相应树木、灌木规格必须达到图纸及合同约定,如现场栽植完成后发现一处不符合图纸规定或规格不满足要求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2000元的违约赔偿金,并向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工程延期损失。Р4、对于合同约定之外的工程内容,如乙方有能力进行施工,如甲方要求由乙方进行施工,乙方应进行施工,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程内容;Р第十二条:其它Р1、本工程甲乙方的招标、投标文件、图纸、《工程项目单价报价表》等均为本合同的附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Р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同意协商解决,必要时做出补充协议。Р3、如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Р4、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Р甲方: 乙方:Р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Р经办人: 经办人Р传真: 传真:Р电话: 电话:Р日期:2011年 06 月 10 日日期:2011年 06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