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和成品的保护,配合竣工资料的整理。Р15.2.3乙方须按合同约定履行总包管理配合责任,凡是履行到位的,甲方将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给予乙方本分包合同相应比例的配合管理费,不履行或履行不到位的,乙方无权取得任何总包管理费和配合费,并须按上述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Р15.3、乙方的权利义务Р乙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Р15.3.1乙方就本工程的设计、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对甲、乙方全面负责。乙方委派为现场项目经理,负责本合同的履行。Р15.3.2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15日内提交工程总进度计划、材料总需求计划各一份;每月25日前分别向甲方及监理方提供详细的上月实际完成的产值报表(施工图预算和签证、变更分别上报)、下月施工进度计划、下月材料进场计划、下月计划完成产值报表等各一份;分项的施工组织设计在开工前15日向甲方提供。Р15.3.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在需要时间和地点,根据政府有关规定要求,自费提供和维护所有灯光、护栏、警告信号和警卫,并对工程进行保护,为有权留在现场上的人员提供安全通道(防护网、灯光、护栏等),并对上述义务负责任。乙方为公众提供安全保障和方便(实施方案须经甲方、乙方批准),该费用由乙方承担。Р15.3.4需乙方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费用。Р15.3.5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乙方负责已完但尚未交付的工程成品保护,费用由乙方承担;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在工程师通知的时限内自费予以修复。Р15.3.6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Р15.3.6.1严格按照市有关环保、环卫的规定以及甲方的要求执行。Р15.3.6.2乙方须按照甲方批准的本工程现场平面布置图搭设临时设施,各种料具要按施工平面图中规定的位置存放、堆放,确保施工现场保持场容场貌整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