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货出证委托书Р甲方: 公司Р乙方:上海外轮理货有限公司Р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对其在上海港相关数据更改出证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Р一、由于原因,致使甲方(或其代理)货物在上海口岸数据有误,现委托乙方予以核实。Р二、甲方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须盖有甲方公章且清晰、准确、真实,不得伪造、涂改。且甲方承担其提供信息、资料的法律责任。Р三、乙方负责对相关数据进行核实。情况属实,乙方需获取相关出证依据后,为甲方出具相关《理货证明》,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获取相关出证依据;如情况不属实,则乙方不予办理出证服务,委托关系自行终止。Р四、委托信息:Р船名: 航次: Р提单号: 箱号: Р五、甲方同意以下委托类型及支付相关委托类型费用:Р已出运/已进口证明Р份Р100.00元Р未出运/未进口证明Р份Р100.00元Р数据更改Р份Р150.00元Р数据删除Р份Р150.00元Р数据补输Р份Р200.00元Р六、本委托协议自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Р甲方: 乙方:上海外轮理货有限公司Р Р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