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广州市社会团体选举指引.doc

上传者:徐小白 |  格式:doc  |  页数:35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五)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制作、发出及剩余选票情况。监票人将剩余的选票当众销毁。Р(六)主持人对选票填写的方法和注意事项进行说明。Р(七)投票。会员(会员代表)填写好选票后,有选举权的监票人、计票人先投票,其他人员依次进行投票。Р(八)开箱点票。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当场开箱验票点票,计算收回选票数,书面向主持人报告统计结果。Р(九)主持人向大会报告收回的选票数。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的,宣布本次选举有效。Р(十)计票。计票前计票人要在监票人的监督下,整理分拣出无效选票后再逐一进行计票(唱票)。Р(十一)报告计票结果。经计票人计票后,填写选举结果统计报告,由监票人审核后,经监票人和计票人签名确认,监票人向大会报告计票结果(按得票多少为序)。Р(十二)主持人当场宣布选举结果(按姓氏笔划为序)。Р第三十八条社会团体正式候选人和另选人得赞成票数应当超过全体会员(会员代表)的半数,方能当选。Р获得半数以上赞成票人数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赞成票多者当选,得赞成票数相等无法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场对得票相等者再次进行投票,以得赞成票多者当选;获得半数以上赞成票人数不足应选名额时,可按选举工作方案规定当场补选或下次召开会员(会员代表)大会补选。Р第三十九条选举大会的签到表、选票、选举办法、选举结果、决议及会议纪要等资料应当建立档案,向全体会员公开并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督检查。Р第四十条社会团体选举应在召开选举大会时间的20个工作日前登陆“广州社会组织信息网”将以下文件录入数据库,并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指导监督。Р(一)《广州市社会组织换届情况表》。Р(二)拟任理事以上职务候选人和监事候选人名册。Р(三)讨论选举事项的理事会、筹备组会议纪要(须有法定代表人、发起人签名)。Р(四)大会议程。Р(五)选举办法(草案)。Р(六)党政机关、群团组织和事业单位人员兼职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批或报备的批复。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