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合作带动整个东北地区的快速发展。Р (二) 外引与内培相结合,着力发展金融总部经济Р 大连市应从外部引进和内部培育两个层面入手,争取更多的金融机构在大连设立总部或区域性总部,提高城市的资金集散能力和金融创新能力。就“外引”而言,一方面应构建有利于吸引总部企业的发展环境,推动以人民路和星海湾为代表的核心商务区向服务功能完善的综合性总部金融集聚区方向发展转型,加强聚集区内基础设施和商业信息网络建设,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水平,为总部企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另一方面,需要从财政、税收等方面对总部企业进行扶持,对新设立或迁入的金融机构总部,可以按照该企业的注册资本或对于市级财政的税收贡献给予一定的财政奖励,对企业租赁或购置办公用房给予购房补助或土地出让金补贴。就Р“内培”而言,需要加快大连银行、大连农村商业银行、大通证券、华信信托、百年人寿等本地金融机构走出去的步伐,进一步拓展异地业务,重点推进在辽宁沿海经济带、环渤海经济圈以及东北内陆地区的营业网络布局,提升大连市的金融辐射力和影响力。Р (三) 进一步优化外资来源和结构,防控金融风险金融风险的防范对于离岸金融市场建设而言至关重要,大连市在开展离岸金融业务的过程中,应避免使离岸市场成为国际游资狙击国内资本市场的窗口。一方面,要根据外资来源进行差异化管理,对于来自香港地区和国际避税港的外资,执行更为严格的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监测制度,建立金融防火墙,同时运用金融、税收政策引导外资流向实体经济,防止资金“脱实向虚”。另一方面,参照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经验,在初期可以实行内外分离型离岸金融模式,即从事离岸业务的金融机构必须单独开立离岸账户,离岸账户与在岸账户严格分离,在此基础上逐步过渡到渗透型模式,在渠道、规模、方向等方面控制离岸市场与国内市场的资金渗透,防止资金在短时间内集中流进、流出,对我国物价、汇率水平造成剧烈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