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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宪法权威,大力推进法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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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权威、维护宪法权威。Р 三、加大力度,立法执法同时抓。Р 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不紧要做到有法可依,更要做到是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因此,在搞好立法的同时,还必须抓好依法行政、依法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普法等等。目前我国有法可依的成就有目共睹,但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方面还有很多不足。“人治”的教训是惨痛的,这不仅说明了宪法权威的重要性,更说明了“有法必依”的必要性,所以小平同志特别强调提出,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同时,我们要进一步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法治工作人员管理制度,健全培养、招录、遴选、交流、晋升机制,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综合素质,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Р 四、以身作则,政府部门率先垂范。Р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依宪执政”,我认为要提高依法执政的水平,各级党委政府要善于把党对国家事务的方针政策,通过权力机关变成人人都必须遵守的法律,并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比如处理信访问题,应走法律途径,以法院的最终判决、调解为准。但有些领导部门动不动就批示、签字对信访问题提出具体处理意见、或直接干涉法院的判决、调解。总是使用权力就没有人会遵守法律。权大于法就没有人会遵守法,这是一个恶心循环。人们尤其是政府官员要养成遇到现实问题首先从宪法中寻找解决途径,任何制度、任何公权力行为都以宪法为根本的评价尺度,做到这些,宪法共识便自然能够形成,宪法权威便自然得到树立,法治国家便真正建成。Р 应当承认,当前我们的社会信任度相对较低,人与人之间缺乏一些基本的共识。社会上存在的一种戾气,一种浮躁。没有共识的社会是不稳固的,这与我们一向提倡的和谐社会建设是不相匹配的,甚至是相背离的。我们必须重塑社会共识,而重塑社会共识最基本的根据就是宪法,就是习近平总书记所提倡的“依宪治国”、“依宪执政”。Р :张希珍:今日湖北·中旬刊 2015年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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