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团员总人数的约10%进行评选;“十佳青年”,每年评选十名;Р6.“校园文化建设先进个人”,各书院每个团支部1人,书院学生会20人,校学生会50人,大学生艺术团50人,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设置的学生助理团10人;Р7.“优秀青年志愿者”,各书院上报人数为本书院注册志愿者人数的5%,校青年志愿者协会推荐100人;Р8.“优秀学生会干部”,各书院上报人数为本书院学生会干部人数的30%,校学生会推荐100人;Р9.“社团活动先进个人”,每个五星社团可向书院上报6人,四星社团向书院上报4人,三星社团向书院上报2人,各书院社联可推荐不超过15人,校社团联合会推荐50人;Р10.“创新创业先进个人”和“学术科研先进个人”不做名额限制。Р11.评选指标折算后出现小数的,按照四舍五入法计算。以上评选比例和评选绝对数量,根据当年评选情况会有所调整。Р五、评选程序Р(一)“五四红旗团委”由符合评选条件的书院团委(含研究生院)提出评选申请,校团委组织进行集中评议,确定当选单位。Р(二)“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由各书院(含研究生院)按照评选条件和当年划定的分配名额,积极发动报名申请,严格审查、择优评选,并将评选结果公示不少于3天,无异议后,报送校团委。Р(三)满足“十佳青年”“校园文化建设先进个人”“优秀青年志愿者”“优秀学生会干部”“社团活动先进个人”“创新创业先进个人”“学术科研先进个人”条件的个人提出申请,报相关单位审核推荐。经校团委审议后,公示不少于5天,接受全校师生监督,无异议后最终确定表彰名单。Р(四)每个类别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具体评选流程可能会有所差异,以当年公布的程序为准。Р六、表彰奖励Р学校召开“五四”表彰大会,为先进集体或个人颁授奖牌、证书。Р七、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试行,由校团委负责解释。Р共青团南京审计大学委员会Р 2018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