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主义,敢于同影响和损害民族团结的言行作斗争。Р 3、宣传教育扎实有效。从教育工作实际出发,采取多种形式对各族师生进行民族团结教育,深入宣传马克思主义“五观”(马克思主义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四个认同”(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三个离不开”(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互相离不开)思想,教育引导大家弘扬民族团结精神。Р 4、参与创建积极主动。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和工作特点,彰显班级管理优势,.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开展有益于民族团结的各项创建活动。Р 5、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表现突出,不断创新民族团结教育载体,丰富创建内容,注重挖掘选树典型,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常态化。Р 二、评选范围及比例Р (一)评选范围Р 先进集体:在2015-2016年度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表现突出的集体。先进个人:在2015-2016年度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表现突出的干部、群众。Р (二)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推荐比例Р 三、评选方法及程序Р 评选表彰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好中选优、综合平衡、公示命名的方法。Р 四、评选活动相关要求Р 1.高度重视,确保评选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和规范有序。民族团结先进个人每年评选一次,上报民族团结先进候选人,先进事迹材料(纸质版),德育处审核、公示存档。申报表中的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撰写,要求内容务实,字数在1000字左右)Р 2.大力宣传,注重实效。这次评选表彰既是一次树立典型,宣传先进事迹的活动,又是一次对广大群众进行民族团结教育的过程,各单位要认真对待、保证质量、做好动员宣传和常态化评选工作,使评选活动在推动和促进民族团结创建工作中取得实效。Р 乌鲁木齐市第92中学Р 2014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