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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中医医院应对各种突发事件.doc

上传者:似水流年 |  格式:doc  |  页数:61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四、预案管理与更新Р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变化和实施过程中发现的存在问题,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对本预案进行及时更新、修订和补充。Р五、附则Р(一)学术名词Р1.突发公共事件: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Р⑴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Р⑵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Р⑶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Р⑷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和涉外突发事件等。Р(二)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导致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情况将医疗卫生救援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Р1、特别重大事件(Ⅰ级)Р(1)一次事件出现特别重大人员伤亡,且危重人员多,或者核事故和突发放射事件、化学品泄漏事故导致大量人员伤亡事件的突发公共事件。Р(2)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Р2、重大事件(Ⅱ级)Р(1)一次事件出现重大人员伤亡,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5例的突发公共事件。Р(2)跨市地的有严重人员伤亡的突发公共事件。Р(3)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Р3、较大事件(Ⅲ级)Р(1)一次事件出现较大人员伤亡,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3例的突发公共事件。Р(2)南宁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较大突发公共事件。Р4、一般事件(Ⅳ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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