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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政府采购电子商城供应商入库协议书(暂行)

上传者:蓝天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32KB

文档介绍
以下的信用评价:Р(一)未按采购人提交的采购需求提供货物和服务的;Р(二)无正当理由延迟供货的;Р(三)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以次充好或降低产品质量标准的。Р十、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暂停参与商城采购资格三个月:Р(一)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包括提供来源不明、假冒伪劣、以次充好及盗版软件等; Р(二)确认订单或者签署合同后,不能按照成交的品牌、型号、规格、数量供货,或提供的服务低于承诺的服务标准或者出厂标准,或履约情况较差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 Р(三)借变更机型、配置的名义进行加价;Р(四)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进行恶意质疑、投诉,或被质疑投诉经查情况属实且情节严重; Р(五)所售产品为非自营产品、非市场公开销售产品、已停产产品,或者产品上下架及价格变动异常; Р(六)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或者不按时按约定签订合同的、或者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的、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的、或者将合同转包的、或者未经采购人同意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Р(七)一个月内因产品、服务质量等问题被超过两家不同采购人或累计被四家不同采购人信用评价为60分以下的;Р(八)拒绝执行昆山市政府采购有关管理规定。Р十一、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经查实,直接取消参与电子商城资格,情节严重的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Р(一)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电子商城供应商资格的; Р(二)提供虚假材料参与电子商城采购活动的; Р(三)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Р(四)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Р(五)拒不按照电子商城有关规定接受处罚的; Р(六)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Р供应商法定名称(企业公章):Р供应商法定地址:Р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法人公章):Р联系电话: 传真:Р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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