式实现教育补偿和问题矫正。对家庭教育功能弱化、成长环境恶化而导致的行为问题、学业不良等要在教育的总体安排中予以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改善特殊家庭、特殊学生群体的不良教育状况。Р三、加强保障,不断提高全市家校共育水平Р(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教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将和市妇联一道,加强家校共育政策研究和宏观指导、统筹实施等工作,要重点督导检查各区县(自治县)教育部门履行管理职责情况。市评估院家庭教育监测中心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作好调研、指导工作,引领全市家校共育工作的开展。各区县(自治县)教育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具体负责此项工作,职责任务清楚,工作措施到位,确保家校共育各项工作的落实。各中小学要将家校共育纳入德育工作的议事日程,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推进家校共育,确保工作实效,形成常态机制。Р(二)加强宣传引导。要站在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高度,面向社会广泛宣传家校共育的重要意义和政策要求,引导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家校共育工作。要积极借助教育刊物、教育网、宣传栏、板报栏、专题展板积极创办校园小记者社会实践等媒体和宣传形式,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树立典型,推广经验。要Р加强家校共育先进经验、研究成果的推广运用。Р(三)强化条件保障。各区县教育工委、教委(教育局)、妇联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对家校共育工作的领导和支持,为家庭教育和家校共育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在资金、人员、设施设备等方面给予支持。要拓宽家校共育工作网络,逐步形成学校组织活动、媒体策划和宣传活动、家庭参与活动、基地配合活动的“四轮驱动模式”。Р 同志们,让我们齐心协力,奋发有为,切实抓好家校共育各项工作,共同促进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协调配合与良性互动,努力提高办学水平和育人质量,不断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出新的贡献。Р主送: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各直属单位。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9月15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