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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讼师到律师

上传者:塑料瓶子 |  格式:doc  |  页数:8 |  大小:27KB

文档介绍
系教材。最后,经过律师及多方努力,陈独秀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比一审判决大为减轻。Р 1933年3月,红军将领陈赓及中华海员工会党团书记廖承志等在上海租界被捕,中国民权保障同盟聘请了吴凯声律师出庭辩护。吴凯声在法庭上驳斥了南京政府强加的罪名,要求无条件释放陈、廖等人。经多方营救,陈、廖被释放。Р 1936年11月23日,沈均儒、邹韬奋、史良等7人因响应中国共产党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号召,积极宣传、组织抗日救亡运动而被捕,此即“七君子”案。上海21名律师组成辩护团为“七君子”辩护。6月11日法院开庭,经3小时审讯,决定次日续审。辩护律师以审判官拒不重视和采用有利“被告”的证据、与检察官串通一气为由,申请法官回避,审判因此中断。在宋庆龄、何香凝等各界人士营救下,7月31日,“七君子”被“具保释放”。Р 尽管如此,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相比,近代中国的律师制仍有很大差距和区别。仅以数量而言,20世纪30~40年代,中国律师不过三四千人,且大多集中在大城市。在广大的农村,包揽诉讼的仍是“讼棍”。而律师制度最为发达的美国,1930年有律师16万人。中华民国时期的政府首脑、国家元首以及政府官员几乎都是军人出身,而美国从华盛顿到今天的克林顿,出身律师者多达25人。美国60%以上的国会议员、州长曾当过律师,而辛亥革命以后建立的中国第一届国会的议员,是以中小学教师居多,律师不过2~3%。Р 如此种种区别都很耐人寻味。律师的社会地位提高和数量增加,显然是法律纠纷频繁的结果和民众权利意识提高的结果。权利意识明确,而且敢于维护权利,办法不是Р“私了”或武力解决,而是到法庭上寻个“公道”,这又和我们提倡已久的和睦相处的处世之道或向往已久的夜不闭户、路不拾遗的理想社会不同,和我们长期欣赏的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侠义之风也不同。孰是孰非,也许要看我们周围律师的地位和数量如何变化才能决定。Р ?中国近代开放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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