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部门投诉;或者于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区政府法制办或市文物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于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Р (印章)Р年月日Р备注Р此表一式五份,批准部门、申报单位、区(县)文物行政部门、北京市文物局文物监察执法队、北京市文物工程质量监督站各执一份。Р区级及以下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批准(范本)Р申请函标题Р对XXXX寺庙进行原址保护Р文物保护单位名称РXXX寺庙Р文物级别Рþ 区级Р□登记在册Р项目申报单位РXXXX公司Р联系人РXXXР联系电话РxxxxxxxР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地点、规模、保护措施(包括:1.对文物保护单位周边或文物建筑进行必要的加固;2.组织了专家论证并同意保护措施;)的形式:Р工程名称:XXXXX建设工程Р面积:XXX平方米Р周边:涉及XXXX寺庙Р保护措施:加建围墙,施工期间进行震动监测,采取外挂式加固措施。Р专家意见:........Р专家名单:XXX、XXX、XXXР项目申报单位(印章)Р 年月日Р文物行政部门批准意见:Р1、原则同意所报原址保护措施。Р2、请严格按照所报措施及我局意见做好文物的保护工作。Р3、建设工程如涉及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应按规定履行相应的批准。Р4、已批准的原址保护措施,列入你单所报建设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设计任务书。Р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条第四款的规定:原址保护等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列入建设工程预算。Р6、(文化委意见)Р7、(文化委意见)Р8、你单位对此批复如有异议,可向本机关纪检监察部门投诉;或者于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区政府法制办或市文物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于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Р (印章)Р年月日Р备注Р此表一式五份,批准部门、申报单位、区(县)文物行政部门、北京市文物局文物监察执法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