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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移动文物执法巡查日誌表

上传者:梦溪 |  格式:doc  |  页数:2 |  大小:93KB

文档介绍
用人安全责任制,并未签订使用人安全责任书。┎2、未配备安保人员,或安保人员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监管的职责。┎3、古建筑使用人未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未定期开展消防安全预防演练。┎4、古建筑使用人未按规定在重要部位配备安全防范的各项设施和设置禁烟标志。┎5、相关安全防范、报警设施设备不符合要求,且不能正常运行。┎6、古建筑进出口、消防通道不畅通或堵塞。┎7、古建筑内堆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生活用火未能规范管理。┎8、古建筑内电器设备管理不规范,电线未作穿管处理,或是私拉乱接。┎其它:违法行为1、擅自在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的作业的行为。┎2、在建控地带内,其工程设计方案未经文物部门同意、报城建规划部门批准,对文保单位的历史风貌造成破坏的行为。┎3、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的使用人拒不依法履行修缮义务的行为。┎4、擅自修缮不可移动文物,明显改变文物原状的行为。┎5、施工单位未取得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擅自从事文物修缮、迁移、重建的行为。┎6、擅自在原址重建已全部毁坏的不可移动文物,造成文物破坏的行为。┎7、擅自迁移、拆除不可移动文物的行为。┎8、擅自改变国有文物保护单位的用途的行为。┎9、转让或者抵押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或者将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作为企业资产经营的行为。┎10、将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转让或者抵押给外国人的行为。┎11、改变国有未核定为文保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的用途,未依照《文物法》规定报告的。┎12、转让抵押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或者改变其用途,未依照《文物法》规定备案的行为。┎13、擅自变更已批准的工程设计方案进行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的行为。┎14、刻划、涂污或者损坏文物;损毁设立的文物保护单位标志的。┎15、违法取得、使用和管理《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其它:巡查情况被检查人签字检查内容选项中存在问题的请在“┎”中打“√”,超出选项的问题在“其它”中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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