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本中队的工作。Р(三)队务会。一个月至少召开一次,由大队长主持,中队长以上人员参加。大队会议通常分析全队完成任务、训练、管理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及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总结讲评,研究讨论对违反规定人员处理意见及布置相关工作。Р八、探亲制度Р(一)经办公室批准,允许乡下队员配偶来大队探亲,吃住由大队统一安排,伙食标准与队员相同。Р(二)探亲期限不超过三天。Р(三)探亲人员必须严格遵大队作息时间,队员要正常参与大队日常活动。Р九、违规人员处理办法Р(一)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视情况扣除工资,用以年终奖励工作勤奋,积极进取人员。Р1、擅自离开营区。Р2、请假不按时归队。Р3、不按时参加大队组织的学习培训、演练、研讨等各种活动。Р4、不听领导指挥,违反大队作息制度。Р5、值班人员脱岗、漏岗,不认真履行职责,不认真记录值班日志。Р6、不全天开通手机,有事联系不上。Р7、每年3月30日至5月20日为防火重点时期,请假一天扣除当天工资,4天(含4天)以上予以辞退。Р(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队务会研究讨论,报局批准给予辞退处理。Р1、擅离营区或者请假不按时归队10次以上的,超假2天以上(含2天)、病假累计超过30天的。Р2、火场上不听从指挥员命令,影响整体作战,出现不良后果1次(含1次)以上的。Р3、日常工作消极,精神萎靡,行动迟缓,不服从命令和当面顶撞领导,经队委会研究,提出批评教育、警告3次(含3次)以上的。Р4、打架斗殴、酗酒滋事、参与赌博、威胁他人1次(含1次)以上的。Р5、故意破坏队内公共设施、装备、营产营具、通信设备的。Р6、其它方面违反纪律,情节严重,影响较坏的。Р7、违反一日生活制度任意一项,无故不起床、不出操、集合站队不迅速,不按时参加学习、训练、就寝、点名等,经队委会研究,提出批评教育、警告3次以上的。Р8、值班员、值日员脱岗、漏岗,不认真履行值班员职责2次(含2次)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