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预防传染病隔离制度为确保在发生传染病病情时,能及时、有序、高效的处理疫情,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的稳定,结合学校的情况,特制定制度如下:一、发现疫情,要沉着应对、措施果断、依靠科学、有效防治、加强合作、完善机制。稳定师生的思想情绪,加强后勤保障和善后处理工作。二、“症状疑似者”、传染病疑似病人”及其相关人员得处置预预案。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1、对教职工、学生病情处置预案(1)、学校设立医务观察室及隔离房间,并派专人负责定时进行消毒处理。(2)、对疑似传染病的学生、教师,按照要求到指定的医院接受检查,并作出初步诊断。(3)、学校若发现“症状疑似传染病人”、应立即落实,并在第一时间将其送到指定医院隔离治疗。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4)、教师本人发现有发热等现象,应到指定医院就诊。学校及时上报教育局,并做好隔离工作。(5)、学校一旦发现疫情,教学工作应作相应调整,一旦停课应启动“空中课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