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市瓯海区教师发展中心Р2015年4月21日Р抄送:区教育局办公室,义务(学前)教育科。Р温州市瓯海区教师发展中心办公室 2015年4月21日印发Р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文件Р浙教研室〔2015〕8号Р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关于颁发《浙江省农村学校小班化教学实施建议(试行)》的通知Р各市、县(市、区)教育局教研室:Р为推进我省义务教育公平发展,加强农村自然小班化学校建设,关注农村留守儿童的学习与成长,促使城乡教育走向优质、均衡,依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推进农村中小学小班化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14〕119号)的精神,我室组织专家研究制定了《浙江省农村小班化教学实施建议(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组织学习,加强对农村学校的教学指导,并结合实际研究具体的实施方案,切实推进农村自然小班学校的课程和教学改革,全面提升农村义务教育的教学质量。Р附件:浙江省农村学校小班化教学实施建议(试行)Р Р 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Р2015年4月3日Р附件Р浙江省农村学校小班化教学实施建议Р(试行)Р1.利用地方和学校资源,创建有特色的校园文化。Р2.营造精致高雅、充满生活气息的家庭式学习环境。Р3.把教具、学具、课外读物等放进教室,根据教学需要灵活摆放课桌椅。Р4.倡导班主任在教室里办公,全程关注学生。Р5.建立伙伴式学习小组,让学生课内外互相帮助。Р6.备课要分层分类,为有特殊需要的学生设计个别化的学习任务。Р7.课堂中学生自主学习与练习的时间不少于一半,每一个学生都有发言和展示的机会。Р8.布置个性化的作业,书面作业在校内完成,每一个学生每天都有作业面批的机会。Р9.适时鼓励和帮助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及时进行个别辅导。Р10.搭建多样的才艺展示平台,让每一个学生都能参与兴趣小组或社团活动。Р11.为每一个学生建立成长档案袋,多维度评价学生的进步。Р12.每学期对每一个学生至少家访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