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还须提交以下材料:Р1、民主协商成立管理组织的情况说明;Р2、管理组织成员的户籍和居民身份证明;Р3、主持宗教活动的宗教教职人员或者符合本宗教规定的其他人员的户籍、居民身份和教职身份证明;Р4、有关规章制度文本;Р5、场所房屋等建筑物的有关证明(属新建的,应当提供规划、建筑、消防等部门的验收合格证明;属改扩建的,应当提供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和消防安全验收合格证明;属租借的,应当提供消防安全验收合格证明和一年期以上的使用权证明);Р6、合法的经济来源的情况说明。Р场所名称Р教别Р场所Р类别Р寺观教堂□Р固定处所□Р场所地址Р批准筹备Р设立机关Р场所邮编Р场所电话Р场所电子邮箱Р场所管理组织负责人姓名Р场所教职Р人员数Р场所其它人员数Р场所文物Р保护级别Р场所内设部门及所属单位情况Р名称Р负责人Р业务范围Р场所管理组织成员情况Р姓名Р性别Р出生年月Р民族Р文化程度Р职务Р宗教教职※Р场所以外工作单位及职务Р※本表所称“宗教教职”,指经宗教团体认定,并经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的宗教教职人员身份,如佛教的比丘、比丘尼,道教的乾道、坤道,伊斯兰教的阿訇,天主教的主教、神甫、修士、修女,基督教的主教、牧师、长老等。Р场所教职人员(或符合本宗教规定的主持宗教活动的其他人员)情况Р姓名Р性别Р出生年月Р民族Р文化程度Р宗教教职Р所任场所职务Р在宗教团体或其他场所所任职务Р主要社会职务Р场所房地产情况Р场所占地面积(㎡)Р场所建筑面积(㎡)Р单位建筑名称Р建筑面积(㎡)Р建成时间Р文物保护级别Р场所范围外其他房地产(包括山林、草场、耕地、墓地等)情况Р种类Р建筑面积(㎡)Р土地面积(㎡)Р地址Р用途Р场所房地产以外的其他重要财产情况Р名称Р价值Р用途Р登记机关审查意见:Р 登记机关(盖章) 负责人(签字)Р 年月日Р登记证号Р发证日期Р场所管理组织Р负责人Р 签章Р领证人Р 签字Р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