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文件)除1套(正本)盖章外,其余7套(副本)统一使用白版封面,且统一使用牛皮纸密封包装,封口加盖单位公章。白版封面必须采用发放的统一格式。以上各类文件除一套设计图册签署设计单位名称、出图专用章、资质图章以及一级注册建筑师图章并封存外,其余文件均不得出现设计单位名称和相关可以认识设计单位的文字、图形及标志,否则以废标论处。Р(3) 投标文件第三卷(设计图纸展板挂图部分)应采用展板挂图,平面展示板规格型号-IS0AO、0#号图可加长,比例可适当调整。不得体现投标人名称。Р14、投标文件格式Р14.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3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Р15、设计费用Р15.1本项目设计费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修订本)相关规定的80%收取。(含总平规划、单体建筑设计、室外附属、室外雨污等管综设计、地下室基坑支护(含井点降水、绿化景观设计、安防设计、消防通风系统设计、工程概算、酒店管理相适应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工程技术指标和参数的提供以及交通影响分析等设计全过程。)Р15.2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用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Р15.3合同实施时以人民币支付。Р15.4 投标人应将交通影响分析评价费用考虑在设计费用中。Р15.5第1名(中标人)的不予补偿,第2名的补偿金为 10000 元,第3名的补偿金为 10000元,其余的投标设计方案,招标人都不给予经济补偿。Р16、投标保证金Р16.1投标人应提供一份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述金额和规定的提交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此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Р16.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Р16.3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的五日内,将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