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30日附件1消防验收(消防部门)项目财务决算报批(财政局)部门联合验收(发改委牵头)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审计局)开工报批(住建局)竣工备案(住建局)竣工验收(五大责任主体)开工、施工(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核发施工许可证(建工局)特种设备验收(市场监督管理局)环保“三同时”(环保局)办理安全报监手续(建工局)办理质监手续(住建局)环评审批(环保局)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单位)财政预算评审(财政局)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代理单位)施工图审查(住建局)核发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局)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国土局)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局)施工图设计(设计单位)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备案(住建局)绿色建筑评审(住建局)投资概算评审(财政局)初步设计审查(发改委、代建、消防)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书)(建设方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咨询意见(环保局)出具审批意见(环保局)初步设计确定勘测设计单位(代建中心)履行规定程序确定招标代理单位(代建中心)环境影响较大环境影响较小签订代建协议(代建中心)建设单位自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申报表(环保局)土地预审(国土局)核发选址意见书(规划局)一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发改委立项批复)一般项目填写节能登记表(发改委)项目节能评估(发改委)重大项目、特殊项目组织方案设计重大项目项目建议书(发改委批复)建设单位上报投资方案(估算)、市政府组织现场审批、纳入年度政府投资计划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编制节能评估报告(发改委)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基本流程图招标确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材料设备供货单位(交易中心)附件2如皋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资金管理,严格控制非强制性工程变更,根据《如皋市政府投资项目财政管理暂行办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等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