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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存在问题及完善 毕业论文

上传者:菩提 |  格式:doc  |  页数:13 |  大小:46KB

文档介绍
经济差异的现状,在不同的地区建立不同程度的社会保障标准,社会保障模式也应因地制宜。正确处理政府、市场、社会组织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中的关系,实现三者的合理分工。Р(三)提高农民自愿参与农村社会保障的意识Р 农民作为农村社会保障的参与主体,其参保意识的提高将大大减轻社保工作的压力。首先,要加大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宣传力度,使农民充分了解社保的相关政策,并信任政府,相信社保制度的长期性和稳定性。其次,要本着服务于民、为民办事的原则,减少有关手续,方便农民,使愿意参保的农民都能及时参保。再次,要做好相关的配套工作,使农民确实从社保中得到实惠和好处,让社保充分体现保障农民群众生活的本质,使农民看到农村社保的优越性,意识到这是一种全民的保障制度,必将逐渐代替传统的家庭自我保障。Р(四)完善农村社会保障的制度法规法律体系Р 社会保障是通过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的一种制度,必须有完善的法律法规作保证。多年来,我国农村社会保障法制建设取得了很大进步,但还存在着法律体系不完善,立法层次不高等问题。目前虽然少数地方政府出台了有关办法,但大部分地方难以将农村社会保障工作列入政府的近期目标管理之中,地方财政安排资金预算缺乏依据。由于无法可依、无章可循,缺乏规范统一的操作规程,所以随意性较大。而农村社会保障涉及的内容较多,这要求有不同的法律规范予以调整,通过立法建立和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已成为当务之急。为此,首先,必须建立对农村社会保障基金监管的相关法律。社会保障基金作为人民群众的“养命钱”,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违规使用,更不准挤占挪用。其次,国家应制定统一的农村合作医疗法,以规定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办法。需要强调的是,加强农村社会保障法制建设关键是在于强化执法,有法不依等于无法,现在社会保障执法中处罚力度太弱,甚至出现了法不责众的现象。因此,必须加大执法力度,让法律真正成为保护守法农民和谐生活的可靠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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