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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

上传者:你的雨天 |  格式:doc  |  页数:7 |  大小:67KB

文档介绍
法定形式的Р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内容Р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告知向何单位申请Р不属于Р职权范围的Р局负责人作出同意或不予同意决定Р(限时2个工作日)Р事项承办人提出审查意见Р(限时5个工作日)Р申请人申请Р审批负责人提出审核意见Р(限时3个工作日)Р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通知申请人领取许可证书Р(限时1个工作日,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决定受理Р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建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审批流程图Р(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Р编号:Р广西壮族自治区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它设施的审批表Р 申请单位(人): Р 项目名称: Р 申请日期: Р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Р申请单位名称Р或申请人姓名Р法人姓名Р联系电话Р申请单位地址Р或申请人住址Р联系人姓名Р及联系电话Р拟拆除的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它设施Р基本情况Р拟拆除建筑物名称Р拟拆除建筑物地址Р拟拆除建筑物权属Р拆除后该地块的用途Р拆除施工Р起至时间Р投资(万元)Р拆Р除Р理Р由Р 申请单位(个人)盖章年月日Р注:以上各栏由申请单位填写Р拥有拟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它设施的所有权的组织(个人)或主管部门的意见Р审核人:Р 盖章年月日Р有关Р部门Р意见Р居(村)委会意见:Р 盖章年月日Р 部门Р 盖章年月日Р有关Р部门Р意见Р 部门Р 盖章年月日Р 部门Р 盖章年月日Р乡镇Р人民Р政府Р意见Р 经办人: 年月日Р 审核人:Р 盖章年月日Р市、县Р级人Р民政Р府文Р物主Р管部Р门意Р见Р Р 经办人: 年月日Р市、县Р级人Р民政Р府规Р划主Р管部Р门意Р见Р 经办人: 年月日Р 审核人:Р 盖章年月日Р附件内容Р1、拆除方案Р2、项目相关图纸、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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