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条:奖励审批权限和费用列支Р (一)200元以上(含200元)的奖励,由部门分管治保的领导人提出,公司安保部审核,分管领导批准。Р (二)200元以下的奖励,由公司安保部经办人提出,安保部长审批。Р (三)给予表彰、记功或晋级的部门和个人,由公司安保部提出书面报告,公司领导讨论,经总经理批准,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或审批。Р (四)奖励费用在职工奖励基金内列支(安保部扣、赔、退款中按比例暂行支付)。Р 第二十四条:违法行为、失职行为、违章行为尚不够刑事、治安管理处罚、治安保卫条例处理的应受本《实施办法》处理或报请公司处理。Р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0元以下扣款或者警告。可以并处扣发奖金半月至一个月(临时来公司工作人员也可辞退出公司处理)。Р (一)侵占公司财产价值在50元以下的。Р (二)侮辱、诽谤他人,吵、骂人的。Р (三)挪用或过失损坏消防设施的。Р (四)在禁烟区吸烟,动用明火。Р (五)无故不办理工作证、居住证的。Р (六)私自留宿外来人员。Р(七)自行车不按指定地点停放。机动车来公司提货不按顺序排队。Р (八)翻墙越门进入公司的。Р (九)其他有违反本岗位治安保卫工作制度之一,尚未造成后果的。Р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0元以上100元以下扣款,部分或全部赔偿经济损失,可以单处或并处记过、记大过、降级、扣发奖金1 ~ 3个月。Р (一)盗窃少量公私财物的。Р (二)参与赌博的,酒后上岗的。Р (三)酗酒闹事,致人受伤,使公私财物受损失的。Р (四)造谣惑众,制造混乱的。Р (五)威胁他人安全或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Р(六)妨碍保卫人员履行职责的。Р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人员之一,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扣款,可以并处记过、记大过、降级、开除留用、开除、扣发奖金3 ~ 6月奖金,情节严重的可扣除5 ~ 12个月奖金,根据情况决定赔偿部分或全部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