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场所发生较大变化(增加新设备、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等);Р6.4.3.3、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发生变化时;Р6.4.3.4、相关方提出合理抱怨和要求时。Р6.4.3.5、施工现场出现严重隐患后。Р6.4.4、更新Р6.4.4.1、如果可以立即采取控制措施,并消除隐患,则只需要更新部门《危险源辨识、评价及控制措施记录表》,不必上报安环部;Р6.4.4.2、如果无法采取有效控制措施或者控制措施实施较困难,则应上报安环部,安环部组织讨论并制定控制措施计划,一致通过后再予以实施,并更新《危险源辨识、评价及控制措施记录表》。Р6.4.5、危险源辨识时机Р6.4.5.1、施工现场全面的危险源辨识工作,原则上每年每月份进行一次,具体时间由安环部公告;Р6.4.5.2、施工现场一旦出现非常规活动、高位作业、“三同时”管理、“四新”(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技术),立即开展危险源辨识工作。Р6.5、危险源管理制度培训Р6.5.1、安环部组织各项目危险源排查管理小组及项目经理进行本制度的宣贯培训,再由危险源排查管理小组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人员进行培训。Р6.6、重大危险源Р6.6.1、重大危险源: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用、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参照GB 18218)Р6.6.2、安环部协同项目部全面负责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并向安全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备案。Р6.7、考核Р6.7.1、依据《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于危险源辨识、评价工作有贡献的人员给予相应的奖励;对于违反危险源管理制度或阻碍危险源辨识、评价工作顺利开展的人员给予相应的处罚。Р6.7.2、项目部发生安全事故,按照公司的事故管理制度进行处理。Р7、记录Р《安全检查表》Р《非管理类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及控制措施记录表》Р《管理类危险源辨识、评价及控制措施记录表》Р8、附件Р无